诺亚舟国际幼儿园:幼师成长|三大原则助你正确评价幼儿行为
幼儿的自我评价,是从成人对自己的评价中逐步形成的,他们从成人的评价中,获得对自我的肯定或否定。
因此,恰如其分的评价对幼儿行为习惯和品德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。而主观笼统,有失公正的评价,常常会使幼儿丧失前进的勇气和向上的信心。
那么,幼儿教师如何做到使自己的评价趋向正确,并使幼儿能从中不断产生进取的欲望和向上的动力呢?
教师的评价要符合客观性原则
在幼儿园,我们不难看到这样评好孩子的情景:
老师说小明这星期吃饭很乖,上课会回答问题,和小朋友也很友好,应该给他评好孩子。再民主一些的做法,便是让似懂非懂的小朋友表决一下。
这种面面俱到的评价,看似公正,其实是最容易伤害幼儿的。因为教师费心挖掘那么几个好孩子,却忽略了大部分幼儿在同一时间里的努力。
一个孩子也许在这一点上没有做好,可在另一个方面却进步了。而老师却在求全责备,对孩子的努力视而不见。孩子如果经常处在这样的评价之中,就会失去信心,甚至会不在乎地说:“我反正评不上好孩子的。”
客观的评价,应该看到每个人的进步,对每个孩子不同程度的进步都能给与恰当而及时的评价。这倒不是说给每个人都评上“好孩子”,那样的话,又是另一种表现得“不公正”了。正确的做法应该将目光顾及到每个孩子的发展与进步。
比如说在小班阶段评小红花,只要孩子在某一方面进步,就应给与鼓励。一个孩子主动扶起摔了一跤的同伴,就可发给他小红花。一个孩子尝试着自己扣好了扣子,也可发给小红花;一个孩子上课发言很积极,同样可以发给他小红花。
小红花不应成为十全十美的标志,而是教师对幼儿的行为表明的一种肯定态度,它能使幼儿不断感受到教师对他的关注。
这里要注意的是,这种评价是针对幼儿个体的行为的,不能轻易地把幼儿放入群体中与他人作比较。
如果我们总是把幼儿的进步与比他强的人相比,那么他永远看不到自己的进步。所以对幼儿的评价应着眼于与他自身相比,时时处处让他在老师的帮助下看到自己的进步。
而且这样的评价是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的,每个孩子在各种场合都有可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和鼓励。在这种情形下,幼儿往往会表现得劲头十足,他得到一次表扬,就期望得到第二次。这种积极的情绪就会一直支持他向成人所期望的方向努力。
评价手段要符合幼儿心理特点
幼儿的认识是很直观,具体的,如果仅仅依靠语言的力量,评价很难在幼儿身上收到满意的效果。因此,教师必须采用一些形象有效的手段配合语言来进行评价。
同时要注意,采用了一种较为有效的评价手段以后,也不是一劳永逸了,因为从小班到大班,幼儿的心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,不断走向成熟的,使用单一的评价手段势必会减弱对幼儿的吸引力,从而使评价失去应有的作用。
一般来说,小班幼儿比较乐意接受小红花。小红花是一个实物,幼儿看得见,摸得着,在受到老师肯定的同时,他可以拥有它。这使得肯定的评价更为直接,更为有力,幼儿以后就乐意重复受到肯定的评价行为,从而使正确的行为得到强化。
中班幼儿对小红花的态度就不那么热情了。如果此时继续沿用小班的评价方式,幼儿就会逐渐失去兴趣,并在潜意识里产生一种抵触的情绪。因此,在中班阶段,改换一种评价方式,这本身就是对幼儿成长的一种肯定,他们是乐意接受这种改变的。
到了大班,幼儿的眼界显然比小、中班幼儿宽多了,思维也更活跃,他们爱想问题,爱探求未知的世界。如果能利用他们感兴趣、向往的事物来作为评价的手段,就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。比如在大班,小朋友对地球仪特别感兴趣,热衷于认识全国各大城市,就采用“小飞机飞向北京”的形式,孩子们通过自己的努力,“飞”过一座座城市,最后“飞向北京”。这种形式果然大受欢迎,“小飞机”像一块磁石,牢牢地吸引着幼儿。
孩子们对飞行的过程充满了乐趣,而且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他不断努力,受到教师肯定的过程。面对这样的过程,孩子们会做出自觉地调整自己的行为的努力。
评价需要对幼儿的行为进行分解
一直以来,很多老师习惯于对幼儿的行为进行整体的评价。这实在是“高标准、严要求”的评价方式。
其实,对幼儿的行为要做分解,分解出哪些行为是不对的,哪些行为是对的;哪些毛病是常犯的,哪些是偶犯的,甚至是无意中犯的;还有哪些行为看得出有孩子的主观努力,这样,教师就不会去肯定一切,否定一切。只有教师清楚明了了,才会使孩子知道哪些事情做错了,要改正;哪些事情做对了,要坚持;哪件事情是无意中发生的,下次要注意了。
这样的评价即客观、公正,又使孩子容易接受,并从中感受到老师对他的关怀,从而获得继续努力的动力。对幼儿的表现作笼统的评价,很容易掐灭他们努力的火花。有时候,孩子一天的努力,会由于自己偶尔一次的淘气而告失败,本来期盼着表扬,会以受到老师的批评而告终。这样的评价就很容易挫伤孩子的积极性。
综上所述,学会对幼儿的行为进行客观,公正的评价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技能,而且它具有相当的艺术性,对教育的效果有着相当大的影响。因此,教师必须努力掌握这种技能。